焦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新闻频道 >> 焦点 >> 正文
今天,让我们一起向毒品说不!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6日 16:38:00  来源: 女性之声

  原标题:今天,让我们一起向毒品说不!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

  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

  6月26日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

  让我们携起手来

  一起向毒品不!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种类有哪些?

  传统毒品

  一般指滥用较早的直接从原植物中提取、加工而成的毒品。我国常见的传统毒品包括鸦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三大类。

  合成毒品

  是相对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目前在我国滥用合成毒品包括苯丙胺类兴奋剂、致幻剂类和抑制剂类三大类。

  新精神活性物质

  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新精神活性物质包括合成大麻素类、卡西酮类、苯乙胺类、哌嗪类、氯胺酮类、植物类、其他七大类。

  识别毒品伪装

  日常生活中,零食和饮料随处可见,看着毫不起眼,也让人不会生出警惕之心。随着公安机关对毒品的持续高压打击,毒贩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获取高额利润,将毒品伪装成常见零食和饮料,如奶茶、咖啡、软饮、跳跳糖、橡皮糖、曲奇饼干、巧克力、香烟、干花熏香制品等。误食这些伪装的毒品就是吸食毒品,甚至是多种毒品滥用,极易导致吸毒成瘾,致使过量而死亡。所以,出入情况复杂的娱乐场所,千万要长点儿心!在一些人群复杂的场所里,陌生人给的、脱离过自己视线的食物和水,都不要入口。

  正确的防毒知识

  了解毒品危害 减弱好奇心

  毒品损害人的身心健康,毁坏家庭,影响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要筑牢抵御毒品侵袭的思想防线,树立“毒品绝不能碰”的理念。

  坚决拒绝同伴吸毒的邀请

  97%以上的人第一次吸毒都是受朋友“邀请”。为了解决毒资,很多吸毒者会采取各种手段引诱他人吸毒:“吸毒能治病”“吸食冰毒很时尚,有钱人才玩”“偶尔玩一玩不会上瘾,可以彻底释放压力”……接到这样的邀请时要保持警觉。

  在娱乐服务场所要提高警惕

  在娱乐场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和饮料,留意易拉罐等饮料是否有被注射的针眼和开封的迹象,离开座位时最好有人看管饮料和食品,避免因误食毒品而上瘾。

  不为他人保管、投递、买卖不明物品

  近年来,贩毒集团常常采取诱骗和胁迫的方式,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人群从事贩毒活动。如果被委托保管、投递、买卖的物品是毒品,有可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贩毒者的同谋。

  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不要用毒品来满足某种心理需求,学会有规律地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娱乐时间、正确应对压力、保持良好情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

  遵照医嘱 合理用药

  不能滥用镇痛、镇静、减肥、安定、止咳类药物。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禁绝毒品 人人有责

  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责任编辑:张潇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