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激发制度活力 创造制度动力 形成制度合力 让整个制度系统得到充分优化(大势所趋)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探索和开创的。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中排在第一位。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应对大变局、把握关键期,都需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尤其要把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发挥好。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大部署,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包括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就要把制度和治理体系扎扎实实建立在社会生产、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贯彻落实到我国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着力处理好制度和治理体系内部组织结构、价值目标与功能耦合的关系,处理好结构优势、功能优势的关系,找到具体制度机制之间的结合点与平衡点,解决好不同制度机制之间协调配合问题,最大程度激发制度活力、创造制度动力、形成制度合力,让整个制度系统得到充分优化、各项制度的价值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不断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习近平同志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事实证明,只有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才能充分发掘制度潜力、发挥制度优势,推动中国之“制”更好转化为中国之“治”。首先,发挥制度对发展目标的保障功能,以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其次,依据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对治理实践的规范、支撑、导向、引领和保障作用。再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是制度执行的主体,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学好制度、用好制度,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努力提升执行制度的能力,带动各方面共同努力,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让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作者为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