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时评】推动形成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
【光明时评】
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赓续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的情感维系和精神标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监管体制基本理顺,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保护督察有力有效,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正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彰显“大历史观”“大遗产观”。从文化遗产、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等分类保护,到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协同保护;从考古和文明历史研究,到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伟大实践中的历史物证;从博物馆、考古遗址、非遗工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到线性遗产、文化线路、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强调形成国家文化遗产资源“一本账”“一张图”,从全类型、全要素、全时段、全区域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护。“一本账”解决底数不清的问题,让全国文化遗产资源家底一目了然;“一张图”解决协同不足的问题,让保护范围、管控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精准落位,为源头管控、用途管制提供刚性依据。“大保护格局”尊重不同类型文化遗产间存在的相互依存关系,将自然风貌、历史文物、精神场所、社会环境等因素视为整体进行保护,同时也反映出文化遗产保护从单一到多元、从静态到动态的思路转变,有利于深化文化遗产保护的跨领域、跨部门合作。
《规划》直接落实了“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战略部署,强调依法治理、依规督察。在法治层面,注重构建“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推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健全文化遗产认定、保护、利用、管理的全流程标准规范,强化行政执法与主体责任的衔接联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面对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系统性治理难题,明确建立由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构建从普查建库、协同保护、空间管控、投入保障、安全监测到督察问责、组织评估的完整治理链条,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从碎片化分类管理向整体协同治理转型。《规划》强调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重塑治理方式,建设国家文化遗产资源大数据库,加强文化遗产数字档案和数字资产管理,实现对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空间的实时动态监测。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人才基础,《规划》强调推进文化遗产自主知识体系,通过培育交叉复合型人才、文化遗产人才、基层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等方式,为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是“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规划》从文化遗产承载历史记忆、文化精神与现代价值三重属性出发,将价值阐释与活化传承融入现代社会“载体”系统,构成文化遗产传承的生态空间。《规划》把真实保存城乡历史文脉作为一切活化利用的前提,坚决防止借“活化”之名行破坏之实、防止过度商业化和景观化消解历史真实性。守住这个前提,创新才有根基。文化遗产的存续、活力终究源于人的传承,《规划》构建起“以人为本”的多维度传承活化路径,采用微改造方式,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让历史文化街区留住烟火气;培育遗址类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让沉睡的考古遗址转型为兼具保护、展示、科研、休闲功能的复合空间;鼓励博物馆与非遗联动展陈、培育非遗传承体验新场景,让非遗以多元、年轻、活跃的形态重返当代生活现场……《规划》以“空间”和“场景”破题,定义新时代文化遗产与人的关系,让文化遗产变为可进入、可参与、可分享的场域,融入现代社会生活,进而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促。
《规划》专章部署深化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了世界格局。通过中外联合考古、博物馆交流、中华文明主题国际巡展等,以“走出去”促进文明互鉴;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实施文化遗产全球伙伴计划等,以“促合作”参与全球治理;履行国际公约,统筹推进各类世界遗产申报与保护提升,以“深参与”融入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规划》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从“一国之务”提升为“全球共治”,把中国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文化遗产治理的中国智慧,让中华文脉的传承在文明交流互鉴中拓展更辽阔的空间。
《规划》回答了“十五五”时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护什么、如何保护、谁来传承、中国何为”的时代之问。相信,随着《规划》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五千多年文明薪火将在新时代生生不息,为文化强国建设注入深沉而持久的力量。
(作者:刘江红,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