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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印发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9:57:07  来源: 云南网

  12月2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的通知,从畅通“银龄医师”引进渠道、加大“银龄医师”服务保障、发挥“银龄医师”资源优势作用、强化统筹组织保障4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银龄医师”保障体系,吸引一批高层次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普洱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缓解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和基层人才不足等问题。

  《工作措施》具有紧密结合实际、保障措施全面、鼓励单位自主3大特点,通过《工作措施》的落实落细,可有效吸引“银龄医师”到普洱服务,让他们运用所学所长服务基层、惠及群众。 

  在畅通“银龄医师”引进渠道方面,提出通过明确“银龄医师”引进条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权、精准宣介引进人才3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介招引力度。鼓励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银龄医师”、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中级及以上职称“银龄医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银龄医师”。

  在加大“银龄医师”服务保障方面,制定11项引才政策,增强对“银龄医师”的吸引力。提出探索符合“银龄医师”特点、体现行业技术劳务价值的薪酬制度,如实行“银龄医师”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此外,用人单位可按国家级人才不高于10万元/人·年、省级人才不高于6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其他“银龄医师”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给予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银龄医师”可享受当地(单位)人才公寓,获得“茶城惠才卡”,享受免费体检、省内疗休养等服务。同时,协调做好多点执业、科研服务、人文关怀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合法收益,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平移。

  在发挥“银龄医师”资源优势作用方面,提出从发挥专家工作站作用、发挥专业优势作用、发挥交流平台作用3个方面,促进“银龄医师”发挥学科建设、坐诊查房、疑难病诊治等作用,积极促成市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与市内外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长效合作。

  下一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加强与人社、财政、科技等单位的联动和政策协调,建立“银龄医师”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统筹组织保障,确保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工作落地见效,形成政策上支持、工作上配合、信息上共享的强大工作合力,助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网通讯员 罗娟 马雨果

责任编辑:秦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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