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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物业改革 幸福盘龙加码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8:48:00  来源: 云南日报

原标题:深化物业改革 幸福盘龙加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鲜明提出了“七个聚焦”,明确“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

  安居是人民幸福的基点,是人民生活品质的具体体现。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通过“三坚持、三优化、三创新”,盘龙区加快物业创新改革、提升服务品质,积极破解老旧、失管弃管小区管理难题,让“幸福盘龙”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

  “三坚持”释红利 民有所依

  “有了应急物业服务,我们不用担心断水断电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了……”近期,联盟街道办事处发出的1份公告在财智心景写字楼业主群体中引发了热议。

  财智心景大厦位于北京路,之前频频发生业主投诉写字楼维保不及时、电梯停运、停水停电等问题,甚至物业公司突然撤场,大厦面临失管。为破解商务楼宇物业管理难题,联盟街道和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优势,借鉴小区治理经验,推动商务楼宇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启动为期半年的应急物业服务,同步指导业主委员会完成物业公司选聘,财智心景大厦自治失灵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盘龙区积极整合区域资源,实现党建引领、制度牵领、共治统领的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小区党支部、党组织书记列席业委会会议、小区重大事项党组织先议等制度,使小区党支部成为领导小区治理、团结群众、实现小区和谐平安的坚强战斗堡垒。目前,盘龙区物业党组织覆盖率从改革前的48.48%提升至现在的50.3%。

  坚持制度先行,盘龙区构建了“2+2+4+N”政策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项目物业管理信息公开的通知(试行)》《盘龙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昆明市盘龙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从行业层面规范老旧住宅项目物业管理区域确定及调整工作操作规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公共收益资金规范管理等指导意见,填补了物业服务管理领域制度空白。

  坚持共治共享,盘龙区打造“党政警企民”共建典范,推动城管服务、综合执法、公安等行政服务进小区、进楼院,建设与街道、社区、小区组织、物业公司联勤联动的小区工作站,对违章搭建、毁坏绿化、违规饲养家禽家畜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建立街道、社区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联建共建实效;全面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社区”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融入物业服务管理。

白塔社区时光记忆馆 本报通讯员 尹元家 摄

  “三优化”促改革 困有所助

  盘龙区优化职能职责,编制《物业服务企业违法事项清册》,明确区、街道执法职权,推动行业主体全面知法、自觉守法、提升服务;编制《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部门、街道和社会自治组织等工作职责,建立“四级调解分流、四类调解协调”衔接机制,紧密依托“接诉即办”“吹哨报到”工作机制,清晰划定各级党组织和住建、自规、城管、不动产登记、公安、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等权责边界;编制《昆明市盘龙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应急状态下使用指导、调查核实、确认及验收、监管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实现维修资金使用方便快捷、公开透明。

  优化营商环境,盘龙区推动“高效做好一件事”改革,出台《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龙区2024年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办好民生实事高效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8月30日,住建部门配合其他部门放弃夜晚及周末的休息时间到小区开展维修基金缴存工作,累计收缴155户120余万元,打通了只有工作日才能申请解除行政限制的堵点,现已可以在缴纳维修基金后随时解除行政限制;方便了居民办理不动产难的问题;编制《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项目物业管理信息公开的通知(试行)》,明确公共收益收支、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车位使用等12项公示事项。

  优化诉源治理,盘龙区理顺“物业一件事”矛盾调解处理机制,确定了由住建部门牵头,整合多部门、物业协会、街道、社区和小区力量的解纷机构,覆盖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10类纠纷化解途径,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实现物业纠纷“一口申请”,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法律服务通道;依托“四中心融合”平台,在街道、社区、小区、派出所、行业协会建立联调阵地,开展诉非分流、人民调解、诉调对接、联合调处等工作。盘龙区住建部门与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组建盘龙区物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健全实时转件、直达项目、及时响应机制,及时将矛盾反馈至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并进行处理,解决了金康园小区15年高层不通水的问题,同时与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昆明市社科院、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昆明市律师协会、昆明市盘龙区物业管理协会、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社区共同建立培训专家库,不断提高物业相关人员履职和纠纷调解能力水平,截至8月底,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6次。

社区工作者指导老年人用智能手机 供图

  “三创新”提品质 居有所安

  盘龙区聚焦物业服务企业良莠不齐、业委会物委会运行失范、小区应急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资金管理混乱等堵点,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

  创新物业评级方式,盘龙区开展“风险+信用”综合评价,统筹投入使用时间、人口规模、物业服务费收费率、业主满意度等物业服务风险影响因素,构建物业服务风险评估机制;从风险监管与信用监管两个维度,构建从“风险低、信用好”到“风险高、信用差”的分级评价机制;聚焦重点,对考核不达标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对住宅小区易引发重大舆情的苗头问题、遗留复杂问题等开展联合调解和执法。

  创新规范运行机制,盘龙区建强物业服务“新三驾马车”,规范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职能职责,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协商、协调、共促机制;明确小区党组织为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领导核心,从小区党组织的组织设置、支部委员会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开展小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小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细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完善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换届、变更等示范表格文本35项,细化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订车位使用管理专项规约、共有物业和公共收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规约示范文本,并编制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示范文本10项,开展专题培训并组建区级指导组,全面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和业委会规范化运行工作;实施“党建+”“物业+”,以“百佳物业”规范化创建为抓手,引领物业服务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合作,探索养老、托育、婚姻、妇女、青少年及家政、维修、快递、社交、供餐、心理、纠纷调解等增值服务;探索街道、社区、小区党组织领办、“职业经理人”负责的公益性托底和“多片打包”统一引进等基本物业服务覆盖模式。

  创新资金监管方式,盘龙区让“钱袋子”牢牢攥在业主手中,重构了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流程,制定应急使用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从提出申请、现场查看、开工确认、组织维修、验收公示、结算划转等方面予以规范;构建物业公共收益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创新公共收益资金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公共收益范围,从公共收益的获取、权属、清查摸底、管理主体、账户管理、使用范围、使用程序、指导监督、交接移交、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规范;调动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度,激发社区居民自治动力。

  云南日报记者 王琼梅 通讯员 袁松

责任编辑:秦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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