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遵循生态保护原则修复矿山(新时代新步伐)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修复。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今年6月出台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21处提到“矿山生态修复”。
全国各地也涌现出一些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例如,海南省莲花山过去靠山吃饭、大量开采石灰矿,留下6个巨大矿坑,植被严重破坏、废石堆积成山,威胁人畜安全。2018年,海南农垦旅游集团开始着手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地将生态修复、文化产业、旅居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将废弃矿坑“点绿成金”,不仅成功解决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破坏问题,还打造出莲花山文化景区,修复后的矿坑为当地老百姓带来了400多个就业机会,并且成为海南西部第一个准4A级景区。
对于矿山生态修复,笔者建议在修复过程中须践行节约、自然、有限修复与宏观等四个原则。
节约原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须坚持节约优先,因为每一度电、每一滴水背后都存在着资源环境代价。对废弃矿山渣堆的处理,应以自然恢复为主,尽量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来开展修复,以降低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耗费,并减少二次污染。
自然原则。自然讲究一个“宜”字,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进行修复。如对遗留废弃地进行植被恢复时,首先需充分考虑适合本地环境的乡土物种,确保生物多样性。如在沙漠地区就不宜大规模种植高大乔木,以避免对地下水资源超量采用。
有限原则。避免过度修复,因为过度修复往往意味着高昂的治理费用。
宏观原则。矿山修复要树立矿山生态修复的大局观、全局观,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着眼于更为宏观的时空尺度来考量整个工程。急于求成、做表面文章的修复工程常功亏一篑。成功的修复并非几年之功,需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看到效果。
(作者系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周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