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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一“牛鼻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21:45:16  来源: 上观新闻

  原标题:牢牢抓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一“牛鼻子”

  《求是》杂志近日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理论与实践维度深刻论述了“为什么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什么、怎样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重大命题。深刻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要牢牢把握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通过严肃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巩固并发展全党协同推进管党治党的良好政治局面。

  “治党三问”的警示意义

  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非与生俱来,是历史发展与人民选择的结果。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实现长期执政,核心在于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与纯洁性,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党就会逐步丧失先进性与纯洁性,脱离人民群众,最终丧失执政根基与执政能力。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出振聋发聩的“治党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从历史上看,部分大党老党丧失执政地位,根源就在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落实出现虚置空转,各类问题长期累积,最终陷入积重难返的困境。从现实来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将抓党建视为“副业”,片面认为抓发展、抓经济才是“硬道理”,或者认为抓党建会对业务工作开展产生影响,等等。历史与现实共同表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构建清晰完整的责任链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每一环都至关重要。

  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居于主导地位,这是由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的。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围绕加强管党治党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开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各项任务。

  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就要抓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纪委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好责任。一个地区或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如何,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是否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班长”,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首要责任。“首要”,即要求党委(党组)书记率先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率先承担管党治党风险、率先严守党的纪律规矩。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推进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也要落实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齐抓共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就对党建工作不使劲,要明责、履责、尽责”,清晰界定了“一岗双责”的实践逻辑与核心要求。“明责”要求清晰界定责任边界与内容范畴;“履责”要求扎实推动责任落地执行;“尽责”要求切实完成各项责任使命。领导班子成员要破除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错误认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承担的责任。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力量。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推进的系统工程,每一名党员、干部既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是管党治党实践的权力行使者与参与者;既承担着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担当,也享有参与党内事务、提出意见建议、开展党内监督的法定权利。只有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正确行使自身权利,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管党治党实践,才能真正凝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要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这一“牛鼻子”,通过层级化传导压实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穿到底,构建起全党协同推进管党治党的实践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权责对等、权责统一,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继承与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开展党内治理、推动事业发展的核心准则。

  责任压力传导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才能落实到位。我们党建立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备的强大政治优势,也是开展责任压力传导的坚实组织基础。全面从严治党不是某一个层级党组织的专属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从现实情况看,仍有部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中央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透,责任压力在传达贯彻过程中层层衰减、变形走样;有的领导干部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困难往下推,不承担自身应当履行的责任,不解决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还有部分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提要求多、压担子不够,检查考核流于形式,导致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基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责任传导链条中的短板弱项,推动责任传导顺畅无阻,减少该问责不问责、该处理不处理问题的发生,切实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强调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强调“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要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上述重要论述,系统回应了问责的一系列核心理论与实践命题,为新时代推进问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用好问责利器,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做到实事求是、精准规范,既要防止问责乏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问责的目的绝非束缚干部干事创业手脚,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但绝非推动工作的唯一手段。开展问责实践,必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范围,问责范围外的问题应当采用其他合适方式处置。问责不是“万能药方”,必须明确问责与整改、日常管理、日常监督的边界,防止出现以问责代替整改、以问责代替日常管理监督的偏差。

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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