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出台临时救助新政策 急难事项“小额快救”3天内办结 最高可获5万元救助
9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厅与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制度,对因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公示,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
“十四五”以来,贵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超过125万人次。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黄猛介绍,此次新政最大的突破是将原来“急难先行救助”的原则性规定变为可操作、标准化的制度安排。救助标准方面,“小额快救”最高不超过当地1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6倍,对特殊严重困难家庭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最高可给予5万元救助。
在覆盖对象上,新政突出需求导向,专门将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列为重点保障对象,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方式,确保救助资金在困难持续期内有序到位。
政策衔接方面,对经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其他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的家庭,一段时间内不再重复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小额快救”的困难情形包括五类: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因火灾等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因火灾、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导致严重受伤或死亡,责任主体暂不明确或无赔偿能力且自身难以保障基本生活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口等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发生急难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
针对错救、骗领风险,省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刘畅表示,“小额快救”额度较小,且要求材料证明急难情形属实,资料留存备查,事后会补录监测平台并加强核查。同一事由6个月内不能重复申请,恶意骗领将纳入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责任。(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丰 田程 实习记者 罗小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