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际 >> 正文
四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4日 19:59:54  来源: 央视新闻

原标题:四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解决企业迁移过程中“多头申请、多次跑动”问题,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实现“一次办、便捷办、高效办”,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聚焦解决“多部门分头”难题,《指导意见》提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积极打通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的审批系统,实现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推动打造“一网申请、一次提交、联动办理、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平台功能。企业仅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多部门事项在线同步办理。市场监管总局已开发建设完成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优化跨省迁移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为实现全国跨省迁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聚焦解决“迁移环节多”难题,《指导意见》要求优化登记方式,压减办理环节,将企业往返两地多次办理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整合为企业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办理迁移登记。企业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和变更登记申请,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在线传递《准予迁入调档函》,无需企业持《准予迁入调档函》赴迁出地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大大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鼓励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更为便利的简化流程。

聚焦解决档案移交时间长难题,《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加快本省登记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改造,做好本地纸质档案的扫描、归档等工作,推动实现电子档案线上共享和移交功能。迁入地登记机关经查阅电子档案,对电子档案完整的,可以先行办理变更登记,再移交纸质登记档案,大幅压减企业迁移时间,提高企业迁移效率。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责任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