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新闻频道 >> 焦点 >> 正文
纾解疫情防控期间流动性困难——开市在即,证监会回应市场关切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1:13: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原标题:纾解疫情防控期间流动性困难——开市在即,证监会回应市场关切

  A股市场2月3日将开市。开市前夕,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回应市场关切。

  问:据沪深交易所公告,A股市场将于2月3日开市。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仍在增加,是否有必要再次延迟开市?

  答:证监会对建议的各种方案进行了负责任的论证,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综合评估,决定2月3日正常开市。

  当然,鉴于疫情的发生及近期境外市场的反应,对于开市后A股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动,有关部门将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出台和研究对冲工具,缓解市场恐慌情绪。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对疫情严重地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到期贷款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或者续贷等方面提出了30条务实举措,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

  问:A股开市后,能否保障证券交易通畅,如何保障防疫安全?

  答:为提升证券交易服务的效率性和安全性,自2012年开始,证监会在全行业范围内推动证券公司普遍实现了证券经纪业务信息技术系统大集中管理。目前,证券交易和结算系统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统一由证券公司总部负责,证券营业部主要向客户提供开户、回访、问题应答等服务活动。通过网络终端、手机APP等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比例已超过95%,在技术上可以避免投资者聚集。加之早期的电话委托仍在使用,投资者以非现场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需求均可得到满足。

  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很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希望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对此证监会有什么安排吗?

  答:疫情发生后,确有许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当前情形下,继续开展期货夜盘交易,一些机构在人员、运维、保障等方面存在困难,希望暂停夜盘交易。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2月3日当晚起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具体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问: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股票质押、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如何,有什么应对措施?

  答:当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中有降,风险总体可控。考虑到疫情客观上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动造成了暂时性影响,为纾解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困难,降低市场影响,拟根据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分类采取措施:一是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下同),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个月至6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前,对于湖北地区融资融券客户,以及因疫情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其他地区融资融券客户,证券公司不主动实施强制平仓;对于其他客户,证券公司应按约定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适当延长客户补充担保品的时间。

  对银行和信托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贷款,银保监会也同样作出相应安排。

  对于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积极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补充流动性,提高相关融资额度,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增发股份等方式补充资本金。

  问:疫情防控期间,对缓解受影响较大企业到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压力,请问证监会有何政策支持措施?

  答:为纾解相关企业的流动性困难,防范违约风险,降低市场影响,证监会将采取相关措施。一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的,证监会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发新还旧;另一方面,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积极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和市场服务,督促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协调,积极引导投资者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通过与发行人达成展期安排、调整还本付息周期等方式,帮助发行人度过困难期。

  问: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冲击,资本市场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请问此前正在推进的资本市场改革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我们注意到,境内外市场已经对疫情有所反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疫情对市场的影响是短期的,不会改变中长期走势。推进改革的方向和决心不会因为疫情带来的暂时困难而改变。

  过去30年的实践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要靠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才能真正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样的市场一定会更有吸引力。(记者 祝惠春)

责任编辑:桂忠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