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秀玉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牵头编印了《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用制度、规定条款作了一一梳理,共列出正面清单10类168条、负面清单10类98条。
筑牢“安全线”,依法发挥“正面清单”的激励作用。以清单方式列出“应为”事项,让党员干部时刻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更好地履行职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从政治上从严治党,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要加强正面促进、正面引导、正面激励,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
亮明“警示线”,依法发挥“负面清单”的警示作用。省纪委监委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良好的干部工作氛围和社会风气,以清单方式列出“禁为”事项,坚决纠治“四风”过程中最显著、最常见、最普遍的问题。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难免有人在工作中不作为、守不住底线和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这些“越线”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国家会以相关的法律手段来降低不良行为的发生率。这就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负面清单”为鉴、自省自律,切实摆放自己的位置,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逾矩。
树新风、扬正气,做奉献、促和谐。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自觉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遵守组织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品行,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严于律己,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初心使命,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化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