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剑双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牵头编印的《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用正负面清单汇编》(以下简称《汇编》),列出正负面清单,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为”,为党员干部明晰政策边界,划定红线底线,避免踩红线、闯雷区,同时也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工作参考。笔者认为,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身体力行,带头做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
要深化认识,确保纪律严明。“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时刻提醒自己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汇编》的重要内容要求落到实处。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要到既从小事小节入手也要从长管长严着眼,既要抓好“关键少数”也要管好“绝大多数”,做到态势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松,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要抓细抓实,确保常态常效。“上有所行,下必效焉”,贯彻落实《汇编》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在改进作风问题上,党员干部须带头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显成效。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得重要途径,从实际出发、奔着问题去,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要持之以恒,确保作风优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优良作风作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知敬畏、明是非、守底线,严格落实会议文件、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相关规定,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以优良作风赢得群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