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三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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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通三迤】“减负”不等于减责任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18:36:09  来源: 云南网

  作者 张小丽

  当前,为基层减负的氛围越来越烈,有的党员干部因此松懈下来,须知减负不等于减责。为基层干部减负是要减去困扰干部的形式主义,删除不必要的工作条例,让基层干部可以轻装上阵,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基层建设与发展之中,基层干部肩上的责任并没有减轻,要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遵守党纪党规,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常言道,态度决定高度,细节决定成败。开展基层减负,是为了让广大基层干部更好地解难题、办实事、求实效,这对干部工作责任心与工作标准的要求更高。各级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基层减负不等于减责任。减负必须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避免责任虚化缺位,让干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推动发展。

  其实,客观看待当下干部工作中的负担,一定程度上与一些干部的工作执行不力、工作质量不高等不无关系。面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有的干部习惯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刻”完成,如果因质量不达标要求返工,便只能加班加点地做;有的干部常常将上级的三令五申当“耳旁风”,等到问题累积多了、上级又下了“最后通牒”,才陡然觉得“压力山大”;还有的干部“唱功”有余、实功不足,看似忙忙碌碌,实则劳而无功,还常常给人一种很辛苦的“错觉”。

  为此,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基层减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提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能力。时代在进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身为社会建设的党员干部若一味安于现状,只会养成懒散落后的思想,难以跟上社会发展步伐。学习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力,个人的完善就是在不断的学习中完成的,基层党员干部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学习态度,把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养成勤动脑爱思考的好习惯,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增强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切实改进自身工作作风,向模范人物看齐。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一直都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应该继承发扬,基层干部要学习先进模范的务实精神,在基层工作中吃得了苦、受得住委屈,养成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要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倾听基层群众的心声,把心思花在为人民服务上,踏实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解决生活难题;要永远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时刻激励自己,主动迎接工作中的困难挑战并将其作为磨炼自己的大好机会。

  基层党员干部要用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人民群众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被群众看在眼里,必须坚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习惯,培养清廉公正的工作作风,为人民作出良好示范。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要多关心群众,保持一颗平常心面对各种诱惑,不贪图享乐、不沉溺富贵,认真行使好手中的权力,不忘对党和人民作出的承诺;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明确法律红线、权利底线,不知法犯法,在工作中坚决与违法乱纪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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