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新闻频道 >> 焦点 >> 正文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1:48:40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全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通知要求,要创新宣传形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组织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新媒体精心策划、集中报道,推出权威访谈、开设专栏,刊播系列评论言论和理论文章;积极开展网络宣传,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精心创作民法典网络文化产品,举办网络讲座、网络访谈、网上展览等,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抓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加强理论研究阐释,编写适应基层群众接受习惯的系列通俗理论读物;切实加强实践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让人们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民法典知识,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注重群众参与互动,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编辑:桂忠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