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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充分保障公民婚姻自由权利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4日 06:30:19  来源: 经济日报

原标题:民法典充分保障公民婚姻自由权利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婚姻是家庭的最主要构建和衍生方式。家庭关系影响着每个人的成长和生活。我国民法典对婚姻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家庭关系,并对离婚制度、收养制度等作出修正。

在诉讼离婚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然而,法律上是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很难提供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有些当事人数次诉讼离婚,耗费较长时间也未得到法院支持。江西遂川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宪平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能很好地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邝宪平谈及他曾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罗某从2013年开始起诉与妻子离婚,法院先后5次驳回罗某的离婚诉讼请求,第6次才准予离婚,前后耗时5年。法院驳回理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有和好可能。

现行婚姻法中,虽然对法院可以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但是,该条对法院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后,一方又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可以准许离婚。该条规定是法院“可以”准许离婚,也就是法院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这条规定中,“应当”二字在法律规范中属于强制性规定,就是必须去做,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法院就要判决准许离婚。

民法典是以人为本的法律,在婚姻家庭编中首先体现为强调对公民意志的尊重。除了解决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民法典为了减少因夫妻冲动下的离婚决定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而设置了“离婚冷静期”,主要是针对在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不只是男女双方身份关系那么简单,还包含了因婚姻产生的家庭亲属关系、子女关系、因婚姻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离婚不仅仅是解除双方的身份关系,同时还有财产分割,以及有关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等问题,需慎重考虑。

此外,民法典还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作出明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由于这一规定比较原则,难以涵盖现实生活中各种复杂情况,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出台多个司法解释。

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即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要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可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提出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较好地平衡了债权人、债务人及配偶另一方的权利义务。

专家认为,民法典的这些规定吸纳了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并充分考量了婚姻实际,是对公民婚姻自由权利的保障,今后也将对司法实践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基本遵循。(李万祥)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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