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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法观察·民法典名家谈】张慧: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新时代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8:35:49  来源: 云南法制网

  原标题:【云法观察·民法典名家谈】张慧: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新时代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里程碑。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民法典将为民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和根本依据,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开启了我国民事权利保护的新篇章。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对特殊民事权利的保护,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反应了经济社会的需求,处处体现着民法典保障私权的本质。

  民法典为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基本准则。民法典解决了单行法在民事审判适用中存在冲突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有利于统一民事裁判规则,规范民事裁判标准,提高民事审判效率,更好的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其中各编均不乏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总则——进一步完善了监护制度

  今年疫情期间,湖北17岁脑瘫儿因家人隔离死亡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民法典及时响应,规定在家长等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履行相应职责,进一步完善了监护制度,有助于避免上述意外情况的再次发生。

  物权编——增加“居住权”制度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

  设立居住权制度,通过合同约定方式使得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可以为公租房、廉租房住户、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提供法律保障。而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的设立,可以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满足当前社会发展对土地集约化使用的需求。

  合同编——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和细化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从民事基本法层面禁止高利贷,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尤其是强化对近年频发“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贷”等违法违规借贷行为的规范管理。

  通过民法典明确客票时间、班次、座位号属于客运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不按照客票登记信息乘坐违反客运合同的约定内容,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高铁霸座”等行为发生。

  人格权编——强化人格权保护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的最大亮点,具体体现在:一是系统明确了某些人格权益的许可利用制度,可以有效鼓励个人对人格利益进行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二是规范了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研究活动。2018年底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在国内外引发了巨大影响,民法典及时作出规定,对规范我国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明确性骚扰的界定和预防规则。关于性骚扰的规定,填补了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这一问题的空白。通过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的合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性骚扰行为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完善隐私权保护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民法典单独成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回应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客观需要。

  婚姻家庭编——创设离婚冷静期和明确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

  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不断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民法典规定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可以减少实践中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离婚率不断增加引发的相关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一直是婚姻法中的争议点,民法典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债务“共债共签”的原则,通过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进行区分,有利于保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继承编——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和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

  民法典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意味着被继承人的遗产更大可能被家族亲人继承,可以减少无人继承情况的发生,解决财富传承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取消原继承法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实现公证遗嘱与其它遗嘱的同等地位,凸显了民法对公民合法私权的保障。

  侵权责任编——完善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制度

  民法典在原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础上,一是从法律层面就高空抛物直接做出了禁止性规定,提高了法律规定的威慑力。二是为受害人在依法维权过程中的“找人难、索赔难”等现实难题提供了救济途径,更便于司法实践操作,有效缓解了受害人在此类案件中依法维权的困难。三是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高空抛物的防范措施,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危险发生前的安全保障,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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