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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决定自己承担全责,立即手术!
负责手术的急诊室医护人员正束手无策时,急诊科主任王军说,“他的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你们去救吧。”

王军说:“如果等的话,对将来愈后带来很大的麻烦,血液重建越早,将来康复越有机会。我写了请安排手术之后,他的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你们去救吧。因为这个是违规医疗常规的,正常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
3点多,刘老先生被送到心脏介入手术室,手术中发现患者右冠脉主干近段完全闭塞,随即放入支架恢复血流。

王军正在给老人做手术
下午4点多,由于下着大雪,老伴及女儿终于赶到医院的时候,老人的手术已经接近尾声,手术很成功。
“打车也打不到,自己家的车子也开不过来,门口马自达坐到地铁站,然后坐地铁一个多小时赶过来的。中途还有医生打电话跟我们说,让我们不要着急,已经帮我们抢救了。”

王军医生说在救人和担责面前,他永远会选择救人,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
“这个是违背医疗常规的,正常的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所有的签字都是术后补的。当时的签字是我签的,如果我不签这个字,不让他做这个手术,可能病人就没了。我跟心脏科医生打了个招呼,所有的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强。”
手术前,王军问刘老先生的老伴,愿不愿意给老人做急救手术,老太太说“尽管救。”家属的信任和医生的善良敬业,反应了医患关系的暖心的一面。
刘老先生的女儿刘艳艳和母亲赶到鼓楼医院后,连连感叹父亲的幸运和医生的敬业:“特别感激这边医生敬业。如果等我们来了,老爷子肯定没有啦,特别感谢鼓楼医院医生。”

由于王轶医生的及时抢救,为老人的入院抢救打好了基础,又有医护人员全程按压,再加上王军医生担全责及时手术,老人已经转危为安。
目前老先生正在接受深低温脑保护等一系列后续治疗。王军对老先生未来的康复情况比较乐观。
刘老先生无疑是算是幸运的,因为他遇见了把对病人的责任放在首位的医生。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夫碰到这样的情况,未必有王军的勇气。去年12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对实践中患者生命垂危,近亲属不明,或者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形,鼓励医生积极施救。
《解释》规定,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如果事后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如果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造成损害的,如果患者请求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也有利于保障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益。
相信有法律做后盾,未来,会有更多的医生有勇气去为患者的生命担责。
来源:江苏卫视、荔枝网、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