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宗祠里的石碑如何维系乡村治理
安徽省无为市洪巷镇一带是抗日名将戴安澜老家,也是新四军七师的核心根据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
其中,洪巷周氏宗祠值得一说。即使把它放在宗祠如林的徽州一带也很有特色。在安徽省文物部门的重视下,眼下正在进行修缮。在脚手架中,本人曾钻进去看过,没想到它的架构和木雕仍然保存完好。柁墩的雕饰竟是灵芝,高浮雕没有残缺,倒趴狮的眼睛嘴唇等是岩彩,至今依旧光彩夺目。尤为令人称奇的是,它前厅上方是藻井,在安徽江淮一带乃至范围更广的江北区域,这应该是孤品。当看到它时,我立即想到江西乐平和安徽祁门一带老祠堂,凡是带有藻井的必是戏台,利用它来聚扩声音。戏台对着正厅和后寝,农闲或重大节日合族聚会时,演上几台戏,娱神娱祖宗,让合族老小娱乐,同时借此商议、宣布合族的重大事项。
在石台县琏溪村汪氏宗祠的一面墙上,写着清中期以来许多场戏的戏单;在皖南的许多古村,都会看到这样的族规,破坏了风水或损坏了其他公众利益,“罚夜戏一场”“罚戏一台”,这一场戏或一台戏可不便宜,最少得“银十两”,光绪十六年开始铸造银元后,大都改为“洋十元”。这个“赞助”不像现在赞助演出,是要打上字幕或由主持人隆重推介表示感谢的,那可既是物质重罚,又是精神上让受罚者在整个家庭面前丢脸的“丑”事。
这里既然有戏台,戏的功能当然“具备”。
戴安澜家族的戴氏宗祠就有这样一例。祠堂坐北朝南,有两块碑,一块是康熙四十五年祠堂初建时立的戴氏源流碑,另一块竟然嵌在南面正墙东窗下,内容与演戏公议有关。内容为:“为齐集公议永禁耕牛一事:系因我村于今人心不古,一年四季无一家经管耕牛,熟地良田无一处不变荒废。是以鸠众酌议,演戏申禁。禁以后无论何时,如有仍蹈前辙者,一旦捉获,轻则照议字受罚,重则送官究治,决不容情。特此勒石,昭此来口 民国拾年十月十五日册头合村人仝具。(标点为本人所加,由于有剥蚀,有字看不清)”
看此碑文,这一村规就是利用演戏公开宣布的。其实碑文还有更多的“讲究”。
从碑文看来,此处很富裕,很多家都有耕牛。农忙时,各家要充分使用人力,小孩可能也要在家帮衬干活,耕牛没人放,就散在田地里。牛不管良田熟地,看到哪家庄稼好,又没人看,自然就跑去了。一顿啃食下来,一片庄稼会被糟蹋。因为都是邻居或同族人,被啃食庄稼的人家虽然心里难受,但也不好撕破脸皮去要损失。但遭受损失的人家多了,自然会形成众议。于是反映到族长村长那里去,这样一个家规或村规就出来了。
这块碑如今仍然立在原处,读它,可以想到当时村民看戏过程中听到它的反应,如非受大家认可,它不会保留至今,它所蕴含的启示——涉及公众利益必须让所有人都得到公平——同样值得基层自治的“珍视”。这是这块碑的“时代”价值。
□ 李传玺(作者系安徽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读者 李传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