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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丨结算便利化助力新疆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4日 10:58:05  来源: 天山网

  原标题: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丨结算便利化助力新疆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

  不需要逐笔提交证明材料,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至3天压缩至5分钟……针对新疆自贸试验区内优质企业,疆内银行机构6月初推出的这项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既简化了结算手续,也助力企业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

  截至8月3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疆内银行机构已经为新疆自贸试验区内3家企业办理36笔总计2.74亿元的跨境人民币便利化结算业务,让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行稳致远。

  6月13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等部门指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简称“自律机制”)发布《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实施意见》。当天,作为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实现了新疆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业务首发。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李晶介绍,《意见》发布后,成员银行可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新疆自贸试验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转口贸易、退款除外),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大大降低了优质企业结算时间。

  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支出,银行可以在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登记表》。“由事先核验调整为事后核验,可以提高企业结算的效率,有利于企业及时抓住商机。”李晶说。

  在便利前期费用汇出方面,《意见》提出,新疆自贸试验区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除了享受上述便利化措施之外,如为确保项目开工运转而需提前支付款项时,可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工程承包合同等真实性材料,办理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汇出业务(退款除外),每个境外项目可提前支付的资金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对自贸试验区内优质企业名单的认定,《意见》创新建立了“各自贸片区政府主管部门推荐+自律机制成员行评估”的准入管理工作机制。“这有利于形成‘政银企’工作合力,推动便利化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增效。”李晶说。

  目前,自律机制成员行已经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内评定出优质企业159家。“对于优质企业,自律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将联合政府部门推荐更多企业入选优质企业名单,让更多企业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改革举措带来的红利。”李晶说。

  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而不采用外汇结算,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可以零成本、100%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因为贸易过程中不再涉及币种转换。在跨境贸易洽谈时,企业应尽可能争取签订采用人民币结算的商务合同。”李晶建议。(记者 王永飞)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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