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玉溪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采取集中辅导、专题授课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抓实日常学习。利用每周一召开的委务会议,采取逐章逐条的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印发《条例》新旧对照表,做到人手一册,认真开展自学。同时,安排委内相关同志结合案例实践进行授课,深化拓展学习实效。
专题授课讲解。近日,举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将《条例》纳入培训内容,由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同志专题讲解《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亮点特点和实践要求,为参加培训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政治纪律课、警示教育课、实践指导课。
谈话提醒督学。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与市直机关工委对2名科级领导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时,重点强调要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党员干部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坚持严督实导。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具体范畴,督促市直各单位机关纪委加强纪律教育,指导各级党组织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要求市直单位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党的纪律的尊崇者、守护者、践行者,持续巩固拓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杨云川)
玉溪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