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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四规范”完成事业单位法人2022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8:24:18  来源: 云南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西山区精准分类施策、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服务指导、强化联合监管,通过“四规范”完成事业单位法人2022年度报告审核公示工作。

  精准分类施策,规范报送要求

  西山区年初及时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2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时间、提交对象、材料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分类施策,证书上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求先办理变更登记再提交年度报告;已明确撤销、合并、转制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交年度报告,但须及时申办注销登记;其余事业单位按照正常步骤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

  西山区严格要求按照事业单位自查、举办单位审查、网上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审核、年度报告公示和材料归档六个程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明确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做好资料收集归档;举办单位负责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翔实核查和保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督促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并对报告进行规范性审核和公示。

  加强服务指导,规范审核标准

  西山区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公布咨询电话,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梳理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和网上操作工作流程,确保公示信息完整规范;落实“不见面”办理和“限时办结制”,全程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系统或电话远程反馈指导,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范性审核和意见回复反馈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经办人员“零跑腿”。

  强化联合监管,规范信用建设

  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和社会反响舆情、投诉反映举报等情况,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管。对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开展年度报告工作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将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处罚结果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推送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西山区委组织部、西山区委编办 供稿

责任编辑:秦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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