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发生辐射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1、受污染人员处理:
放射性污染事件中,对可能和已经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员进行放射性污染检测,对受污染人员进行去污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2、受照剂量估算:
收集可供估算人员受照剂量的生物样品和物品,对可能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人员进行辐射剂量估算,并初步评估辐射损伤供医学救治参考。
3、公众防护:
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效应防治;根据情况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4、饮用水和食品的放射性监测:
放射性污染事件中,进行饮用水和食品的放射性监测,提出饮用水和食品能否饮用和食用的建议。
5、卫生应急人员防护:
根据辐射类别选用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外照射采用含铅的防护用品。污染情况下,注意眼、口、鼻、皮肤的防护,严禁裸露,尽可能减少受照射剂量和放射性污染。
云南省疾控中心职放所 唐丽 张永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