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作为新时代的组工干部,必须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下足“三个功夫”,推动学习贯彻效果走深走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践。
学习上要下“真”功夫,真学真信先学一步。《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的基础主干法规,对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组工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原原本本学习、逐段逐句钻研,全面掌握《条例》中对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做到“烂熟于胸”、“张口就来”,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来。
领悟上要下“苦”功夫,弄通悟透深学一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组工干部作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将自身角色代入其中,站在做好组织工作的角度和视野上,把《条例》“学会”、“学透”。深刻认识《条例》修订和实施的深远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将《条例》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联系起来,与自身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多思多悟,做到“内化于心”、“为我所用”,啃透这本组织工作的“教学大纲”、“行动指南”,开展组织工作时才能“上路”、“对路”,不讲“外行话”,不做“门外汉。”
落实上要下“硬”功夫,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打铁还需自身硬”。学好《条例》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工干部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具体执行者,贯彻执行《条例》的“力度”,决定着运用实效的“实度”和“深度”,所以组工干部不能仅满足于成为《条例》学习上的“排头兵”,更要成为推动《条例》落实上的主力军,带头贯彻执行,加强自身建设,补齐能力短板,练就过硬本领,将自身打造成“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组工铁军。同时,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熟悉了解《条例》;梳理、解决本部门本行业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将所学所悟转化为开展组织工作的实践能力,转化为推动组织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