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日一习话】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中国将有效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引领作用,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持续扩大开放,深入开展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这段话出自2020年11月4日习近平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
从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至今,从浙江、广东沿海,到河南、湖北腹地,再到广西、云南边锤等,我国已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格局。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整体上看,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大胆试、大胆闯,已形成了多领域复合型对外开放态势,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了有益经验。
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到服务经济时代,中国的服务需求非常旺盛,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全面深入推进,一系列新举措会陆续出台和落实。因此,要有效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在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
除积极利用外资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中国将会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来管理跨境服务贸易,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有序扩大数字经济、互联网等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强调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本期特约专家:周念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