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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每个县将至少有1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8:15:3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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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3年内,每个县将至少有1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民政部16日发布消息,日前已联合多部门分别印发相关意见、通知,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加强管理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前,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1.8万家,床位187.8万张。在承担特困人员兜底保障重要功能的同时,一些机构也存在着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此,民政部日前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意见要求自2019年起,启动为期3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前,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照护功能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隐患全部清除,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通知则以优化管理服务为着力点,针对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不高、运营管理滞后、照护人员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从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协调落实供养机构法人登记,加强供养机构负责人、照护人员的能力建设,加强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资金、照料护理资金和机构运转经费保障等。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份文件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分别从设施设备的“硬件”提升和管理服务的“软件”改善做出部署,力争利用3年时间使我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加强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罗争光)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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