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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97条河涌将有河湖警长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4:43:31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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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广州197条河涌将有河湖警长

  广州全市推行“河湖警长制”。南方日报记者符超军实习生肖楚翰摄

  昔日让附近居民“不敢开窗”的磨碟沙涌,如今河水清岸绿,每到晚上不少人沿着河涌散步。河湖警长全力保驾护航,海珠区水污染防治效果显著。22日,广州市在海珠区召开河湖警长现场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海珠区河湖警长治水经验,全市推行河湖警长制。

  海珠区是一个四面环水的岛区,区内共有74条河涌,遍布全区18条街道。海珠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级河湖总警长谭伟文现场介绍,2018年以来,海珠区积极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度,坚持源头治理,大力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水域周边区域的综合治理。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将河湖划分责任区域,对接河长体系,建立了“1+18+N”的河湖警长制,即1个区级河湖总警长、18个街道河湖警长及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治安民警、刑侦民警等多个警种。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区级河湖总警长,全区18个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街级区域河湖警长,实现“河湖长+河湖警长”机制的无缝对接,将公安执法力量主动融入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直以来,违法排污十分猖獗,而处罚打击力度远远不够。河湖警长犹如一把“利剑”,震慑涉水违法行为。

  事实上,早在去年,广州就在海珠、荔湾、南沙先行先试河湖警长制度。参照海珠、荔湾、南沙区三区经验,特别是充分总结海珠区河湖警长工作特色和经验,广州全市范围内推行河湖警长制。

  河湖警长就是依法打击查处涉水违法犯罪的战斗员,排查掌握涉水违法犯罪线索的信息员,协助调处水环境治理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党委政府与河长决策的参谋员,开展河道治安巡查的巡逻员,普及法规政策和发动群众参与共治的宣传员。

  河湖警长在日常巡查时,一旦发现有违法排污、涉水违建和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等重大危害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加强与城管、环保、水政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河长的联系联动,实现“1+1大于2”的效果,持续消灭污染源。

  广州市河长办要求,各区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河湖警长制。首先要覆盖全市197条黑臭河涌以及其他整治任务重、排污企业多的河湖,设置相应的河湖警长,明确区、镇河湖警长工作职责、考核方式和奖惩机制。(记者 冯艳丹 傅鹏)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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