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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四个敬畏” 坚守“四条底线” ——证监会负责人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7:25:10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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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明确“四个敬畏” 坚守“四条底线” ——证监会负责人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 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

  ○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要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

  5月11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

  他表示,将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

  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易会满表示:“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

  易会满表示,近期由于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

  ——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将尊重市场、尊重规律贯穿始终,将稳健经营、审慎经营贯穿始终,做到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发生大的战略失误和偏差。

  ——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学习《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敬畏法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合规。

  ——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促进市场正本清源。

  ——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

  以增量带存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易会满表示,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存量,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立足增量优化。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质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深化存量改革。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发挥好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完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要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

  ——完善基础制度。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

  易会满说,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一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三是坚持信披与治理并行。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照这“四条底线”,上市公司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数据显示,资本市场日渐成为并购重组的主渠道、存量盘活的主战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记者 祝惠春)

责任编辑: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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