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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1:26:15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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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

  义利观是关于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关系的看法。树立什么样的义利观,实际上是一种价值选择。当代中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度参与全球世界市场竞争和国际事务中走向民族复兴,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市场经济功利性、资本主义逐利性和国际体系权力格局消长演进等带来的冲击。我们在国内要处理物质利益与道德规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之间的矛盾冲突,国际上要在国际道义、正义与国家现实利益、根本利益之间作出取舍或平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无论是在国内解决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是在国际上应对各种挑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要求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

  我们所倡导的正确义利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包含对义利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需要遵循思想观念形成发展的一般规律,从已有的优秀思想文化资源出发,发挥多种主体力量的作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探索多种有效路径。具体而言,我们要做好“三个结合”。

  第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发掘利用传统思想文化资源相结合。树立正确义利观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站在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立场上,坚持从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出发,考察人们的道德观念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和利益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道德、伦理是物质利益关系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反映,对于人们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行为具有规范、协调和导向作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追求人类解放,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以谋求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幸福为目的,坚持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原则,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倡导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利益需要,倡导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优先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与个人合法利益在根本利益基础上的一致性,倡导全社会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相友爱和扶贫济困的道义精神;在国际上倡导维护人类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追求公正平等的国际正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等。这就将道义与功利、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既体现“义以为上”的价值追求,又达成义利双成的客观效果。

  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多样的义利思想。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义利概念、义利关系和义利取向等各抒己见,提出了纷繁复杂的观点。儒家别义与利为二,主张“义以为上、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墨子合义和利为一,主张“义以生利”、义利统一;法家主张“重利轻义”“以法制利”;道家追求“义利两忘”。西汉之后,儒家的义利观成为主流,它有着眼于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但并非简单扬“义”抑“利”。正如张岱年先生所指出的,儒家关于义利的典型态度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但在绝不容忍私利至上、不违背以道德为最高价值的前提下,也有尚义而不排斥利、兼重义利之说,如董仲舒的“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王夫之的“出利入害,人用不生”,等等。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种义利观涵养了中华民族深厚绵长的崇德尚义的传统。它所包含的“君子喻于义”“君子义以为质”“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德不孤,必有邻”“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思想观念,以鲜明的民族特色,构成了中华文明独特价值体系的重要方面,是认识、解决义利矛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应深入研究、挖掘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思想内涵,辩证分析其看待义利关系的思想、处理义利矛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等,萃取其中的精华,并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发展提供文化养料。

  (作者 杨军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项目“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18VSJ029)阶段性成果

  第二,发挥党的思想引领力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相结合。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必须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引领力。中国共产党是正确义利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我们党自成立以来,时刻坚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之大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改革完善上层建筑来满足、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维护人类和平发展之大义,在处理国际关系中既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又坚定地捍卫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积极倡导和开展国际援助、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反对侵略战争、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债务、参与国际维和行动、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等,彰显社会主义大国的责任担当,成为维护人类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此过程中,优秀共产党员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公而忘私、舍己为人,以实际行动为正确义利观做了最好的注解。当前,应系统梳理我们党关于义利观的思想理论,充分总结处理义利关系的历史经验,明确新时代正确义利观的深刻内涵、价值功能、实践要求,及其与传统义利观的关系,通过理论教育、榜样示范、舆论引导等帮助人民群众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尤其是结合改革开放实践、我国的外交政策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义利观。

  人民群众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要力量。就树立正确义利观而言,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体现在:一是义利观的内容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和日常生活中汲取养分,尤其是从彰显正确义利观的人和事中发掘积极向上的精神,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思想道德水平。二是义利观的表现形式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特别是运用人民群众身边的榜样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使正确义利观浸润于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三是义利观的发展要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尚道德情操的不懈追求为动力,不断丰富其思想内涵、赋予其时代特征。

  第三,坚持制度规范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制度作为社会关系的规范化,本身就是价值观念和利益关系的深刻体现。制度体系持续稳定运行,在调节利益关系的同时清楚展现特定的价值观要求,从而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言行举止产生规范、引导、整合、激励、评价等效应,引导人们养成符合制度价值指向的观念意识和行为习惯。当前,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应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增强体制机制设计创新的价值自觉,克服一些领域制度创新、设计中价值观的缺失、错位等问题,坚决破除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要求、不利于构建合理利益关系的顽瘴痼疾,将以义为上、义利并重的价值取向渗透于相应的制度、法律之中,使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成为正确义利观的载体。此外,还要将正确义利观贯彻到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连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中,如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总之,应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在整个社会营造出崇德尚义、义利统一的社会氛围,以制度的稳定性、长期性推动正确义利观转化为人们的价值信念。

  在发挥制度刚性作用的同时,应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针对性地加强正确义利观的教育引导,从这个层面凝聚社会共识。当前,我们不仅要善于利用理论宣讲、文艺作品感染、节日纪念庆典、模范人物示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而且要在理论上明确批驳各种错误观点,如将“义”与“利”割裂、对立的观点,个人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对立的观点,脱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空谈道义的观点,拜金主义等;还要批驳西方抛出的所谓“中国威胁论”,用历史和事实回应国际上一些人对我国外交、“一带一路”倡议等的怀疑、误读与攻击,从而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稳定有利的内外部环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项目“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18VSJ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 杨军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桂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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