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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纳入军队合理医疗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0:02:59  来源: 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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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17种抗癌药纳入军队合理医疗保障范围

  近日,记者从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获悉,军委有关部门决定,将国家医疗保障局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乙类目录范围的17种抗癌药,全部纳入军队合理医疗用药范围,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十分重视官兵用药保障,先后修订《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建立《军队合理医疗医用耗材基本目录》规范,使官兵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特供用药、特需用药有了制度保障。这次将17种抗癌药及时纳入军队合理医疗保障范围,使军队患者合理医疗癌症治疗用药水平,整体高于国家医保用药支付水平,为军队提供坚强的卫勤保障。

  据介绍,这17种抗癌药涉及多发常见癌种,均属于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药材供应机构,认真做好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增补、临床使用、质量监管以及合理用药知识宣传等工作。(孙兴维 张晓东)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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