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新闻频道 >>  焦点 >>  正文
公安部出新规,派出所开证明一律这么做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16:17:37  来源: 经济日报
分享至: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开些“奇葩”证明,从中央到地方,简政放权一直在行动。公安部近日出台新规,明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五个一律”原则,做到这五点,今后百姓到派出所开证明将会更方便了。

  ↑图片来源:新华社

  规定更细:首接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

  新规对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规定。

  第一,“首接负责制”正式明确。群众来办事,第一个找谁,谁就要负责到底、全程盯办,不能再推诿扯皮。

  第二,“限时办结”保证效率。新规定要求:对于符合条件能现场出具的证明,当时就得办;现场办不了的,也必须明确办结时限。

  第三,“责任追究”制要严格落实,如果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应该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不开!

  最新的“五个一律”原则,也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

  能够内部查清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一律不予开具并要给予书面告知,同时上报相关情况,由上级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作出反馈。

  20类事项不再到派出所开具证明

  举例来说:公民姓名、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正常死亡等证明已经不需要派出所来开具,而在部分地区,有的单位仍然要求群众去派出所,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我还活着”等奇葩证明。有的地方,个别单位要求的证明则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

  去年,广东的刘先生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被学校要求“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但刘先生到派出所开具时得到的答复是,“小孩子应该无条件入学”。

  民警称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不需出具包括个人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为了让刘先生少跑一趟腿,民警还是开了证明,不过在证明后附言:“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年底前全面清理“奇葩”证明

  早在2016年8月,公安部就出台意见,规定了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的20类事项,规范了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9类事项。

  为了给办证群众减负,国务院办公厅6月再次明确时间表,要求年底前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同时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滋生的土壤。

  点击观看视频

  本次公安部出台的最新规定,能否彻底根治奇葩证明难题,值得我们的期待。

责任编辑:赵玮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