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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贵州六盘水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7:37:2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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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记者叶昊鸣) 记者15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就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出通报。

  8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定存在缺陷、现场落实不到位,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健全防突机构,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抽采达标,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要一律停产整顿,禁止掘进和回采作业;对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立即依法停产、关闭退出;对抽掘采不平衡、“剃头”下山开采和瓦斯抽采不达标、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严格处罚。

  这位负责人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紧盯煤矿采掘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未停产等8个方面的问题;煤矿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一次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形成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同时要在9月底前对辖区所有产煤市、县开展至少1次督查。

  这位负责人指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责任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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