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过半。昨天,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时,收到群众投诉称,一家本应停产两年多的煤矿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督察组检查发现,该企业曾收到环保部门33张罚单,但因有基层领导干部“站台”等原因,始终未曾整改。
“回头看”接举报
违法排污问题依旧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就曾收到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其将废水排入洛阳金水河,造成严重污染。交办地方后,洛阳市回复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并早在2015年即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相关责任人被相继问责,从2016年2月起企业已停产。
今年6月9日,督察组再次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再次收到群众投诉,称该企业违法排污,污染河流。督察组随即对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核查,发现该企业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企业治污能力不足、设施老旧,未安装任何计量及水质监测设备,粗放治污。二是废水长期超标直排。三是将生活污水接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末段外排。四是排放口设置旁路,污水排河道,煤泥堆岸边。五是占用河道建设沉淀池,定期排放底泥污染水质。
共发出33张罚单
仍然难阻煤矿排污
更令人诧异的是,该企业曾被地方环保部门一罚再罚却屡罚不改。经督察组查证,该企业作为省管国有控股公司下属企业,2016年以来,先后被当地环保部门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等文书33份(2017年至今累计29次),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6次(2017年至今累计5次),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但该企业始终无视基层环保部门执法监管,对多次处罚无动于衷。面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以市场不好停产为由未落实治理要求,督察结束后又继续开工。
33张行政处罚文书为何仍挡不住企业环境违法?督察组分析,一是该企业上级集团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本应成为环保表率,但却肆意违法,且以停产躲避督察,以审批流程过长为由逃避治污改造。二是属地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面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地方没有真重视,放任企业以停产应对群众投诉,敷衍整改;面对恢复生产且屡罚不改,不仅没有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而且在中央环保督察现场仍有基层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三是环境执法重形式、走过场。33张罚单看似不少,但主要以督办通知为主;面对企业屡查屡犯,没有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直至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才下决心解决问题。
“回头看”督察组
已约谈50名省级领导
据了解,从今年5月30日起,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为期一个月。
截至6月15日,6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12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50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76人,累计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00个。到6月14日晚8点,6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2817件,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9995件;各被督地区已完成查处3206件,其中立案处罚641家,罚款5807万元;立案侦查75件,拘留58人;约谈365人,问责630人。
目前为止,云南昭通、广西北海、江西南昌、广东清远、江苏泰兴、广西钦州、河北无极等多地因对中央环保督察“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敷衍整改”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批评。生态环境部提示,广西尚未上报刑事、行政拘留人数和问责案例,河南、河北、黑龙江三省上报的已办结群众举报中,“群众举报不属实”比例较高,当地党委政府要引起重视。
根据安排,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开展第二阶段下沉地市督察,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问题,并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下沉时间15天左右。
文/本报记者 董鑫 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