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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受权发布)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8-03-23 22:49:31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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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的建议

  2018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和重大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抓好10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一是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开展“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创新设计等服务型制造。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和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等9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有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和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扩大高质量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一企一证”,对企业多类产品实行一并核查。加快制造业智能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示范。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基金。制定出台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加快发展。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等专项行动,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

  二是大力培育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交通运输、流通、物流等领域,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推进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规划。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量子通信等网络前沿技术应用部署,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建设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实施北斗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专项行动,继续推动通用航空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数字经济发展纲要和促进生物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设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实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产业倍增、空间信息智能感知等重大工程。

  三是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继续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研究提升建筑用钢材标准,着力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防范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应,努力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研究出台推动债务有效处置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资本金约束,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推动国有企业去杠杆取得扎实进展。因地制宜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在城镇购房租房。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扩大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范围。加强对违法违规收费的监管和整治。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精准有效改善供给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四是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建设北京至沈阳、商丘经合肥至杭州、郑州至万州高铁,开工建设北京至雄安、和田至若羌等铁路。有序发展高速公路,支持普通国省干线提级改造。进一步完善通江达海、干支衔接的航道网络,提高干线航道通航能力和支线航道等级。积极推进北京、成都、青岛等新机场建设,推进一批枢纽机场改扩建和支线机场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推动“互联网+”便捷交通建设,提升综合交通服务质量。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绿色安全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推进能源革命试点示范,开展非化石能源跨越发展行动,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电网、油气管网布局优化和互联互通,增强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和油气储备应急能力。

  (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创新激励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

  一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尽快形成第二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快落实科技改革政策。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设立综合性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在若干战略领域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继续推动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发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落实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是加快科技创新突破。制定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工程的方案。制定科技重大专项梯次接续方案和重大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政策。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雾霾成因与治理研究,推进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强化高技能人才激励,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三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领军作用,建设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十强百佳工程”和“创投基金十百千工程”,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鼓励发展创新型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有机结合,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将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支持引导地方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构建包容创新的监管制度。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和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在全社会持续营造浓厚“双创”氛围。

  四是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全面启动国家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军民融合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中国军民融合网上线运行。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开展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管理、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等试点。启动运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构建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消除阻碍军民融合的壁垒。构建军民融合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国防军工生产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三)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深化简政放权,研究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领取营业执照后的各类许可证。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加快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改进优化报建审批制度。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统一接入国家共享平台,试点推进公共数据服务,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推行网上审批。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逐步在全国推行。

  二是着力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推动修改和废止不利于产权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推进以产权保护为重要内容的政务诚信建设,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重点举措,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三是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公共服务等相关配套改革。加快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制度。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执法体系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和天然气配售环节改革试点,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完善并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体制,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深化电力、天然气、城镇供水、农业供水、医疗服务、铁路运输等领域垄断环节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四是构建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放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反垄断执法。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国有林区林场、农垦改革。

  六是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配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建立目标利率和利率走廊机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比重。

  (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更有力措施,着力提高防范抵御风险能力,着力提高脱贫质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发挥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政策框架。有效防范和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强化对影子银行等薄弱环节的监管,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有效遏制增量,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加快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合理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大力实施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和文化等扶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增强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力度,重点支持“三区三州”贫困乡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严肃查处挪占资金、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增加清洁电力供应。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稳步推进浅层地能利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余热暖民等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工程,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铁路运输比例,继续淘汰老旧车。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下大力气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着力开展清水行动,全面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耕地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继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举措。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手抓,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是强化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编制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导各地区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重点强化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实施。制定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措施,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

  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办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现有200个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基础上,选择部分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集体林权、供销社等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三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推进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安全保障和应急设施建设,完善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体系。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消化粮食库存,健全食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整合完善农资储备制度。

  四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绿色品种技术生产研发推广,实施现代种业竞争力提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快研制大型联合收割机、新型高性能拖拉机等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农业、“互联网+农业”和遥感技术应用,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

  五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改善农村水利、交通、通信、电网、环保、物流等基础设施,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示范,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生态清洁流域建设,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新增通硬化路建制村5000个。完善农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古镇、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保护力度,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防止大拆大建。

  (六)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区域政策,加大对重点地区的帮扶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一是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加快建设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落实和完善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加大对边民扶持力度,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加大西部开放力度,制定西部大开发新的指导意见,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贵州、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开展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引导资源型城市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加快推进“一中心、四区”建设,制定实施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出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规划。壮大海洋经济,研究制定坚持海陆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出台加强科学有效围填海管控的意见。促进国家级新区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建设,发挥新引擎、新示范、新样板作用。

  二是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编制实施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指导意见,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北京市级机关和市属行政部门搬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有序转移人口,保持合理的职业结构。优化京津冀资源配置,推动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强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建好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与生态环境支撑区,巩固和扩大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取得的成效,在社会事业、资源保障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深入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化工污染等专项治理行动,推进重要支流协同治理。加强断面水质监测预警、流域生态补偿、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建设,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生态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开展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发展江海联运,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实施消除铁路瓶颈路段和高速公路未贯通路段工程。

  四是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效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进一步推动前海、南沙、横琴开发开放,发挥三大平台在大湾区建设中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深入实施“人地钱”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转让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有序推进县改市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人文城市。

  (七)切实发挥消费和投资有效作用。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有效投资,形成供给结构优化和总需求适度扩大的良性循环。

  一是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推动互联网与养老、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健康产业发展,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推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二是积极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通行便利给予支持。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鼓励和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产品消费。培育壮大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信息消费,推动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新兴消费领域发展。推动数字消费,加快电子商务和实体销售融合发展。加速升级旅游消费,实施入境旅游提升计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提升旅游质量,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邮轮经济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规范和引导共享单车等消费新模式科学有序发展。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建立消费者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消费侵权查处,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资结构。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376亿元,比上年增加300亿元,加大对“三农”、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认真落实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公平投资环境,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电信等领域。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利用多种运作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精准用于补短板、强弱项,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一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及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接。发挥金融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快推进铁路、公路、通信、电网、港口、产业合作园区、能源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软联通”。推动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数字(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和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深化人文交流合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二是扎实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加快提升出口质量和附加值,鼓励高新技术、装备制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积极扩大进口,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增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跨境电商等各类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是促进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金融、电信、教育等领域对外开放,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完善外资相关法律,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积极稳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四是引导对外投资平稳有序发展。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和产业发展。创新投融资机制,便利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使用,形成人民币国际化新格局。健全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和监测服务平台。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报告,实现全口径全过程监管,加强境外投资服务保障。

  五是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全力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合组织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以及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主场外交。支持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发挥全球治理主要平台作用,推动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发挥作用。不断深化多双边投资经贸合作,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九)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大力推进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提高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完善积极就业政策。统筹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新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稳妥有序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积极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增收和专项激励计划试点,深化收入分配领域配套改革,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推动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是推动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分批实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大联网基层医疗机构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和慈善事业制度。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指导意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拓宽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空间,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快“双一流”建设。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预期目标达到94.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预期目标达到88.9%,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预期目标达到755万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儿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计划,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大力推进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实施国家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健全人口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等国家级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好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利用,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四是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实施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满足自住需求,坚决抑制投机性需求。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良性互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研究制定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继续实施能源、水、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国家节水行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建立健全用能、用水、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实施环境保护税法。

  二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工作。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修养生息制度,适时启动祁连山生态搬迁。深化国土综合整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三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制度创新,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建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大力实施国土规划和国土综合整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在浙江、江西、贵州、青海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国家公园体制配套制度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四是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绿色惠民技术,扩大绿色消费,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社区、绿色出行创建活动。

  五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工作。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性引导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继续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投资经贸合作,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进一步推动内地和香港在信息、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强合作。进一步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办好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和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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