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韩洁、胡璐)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我国从2016年开始试点的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目前已扩大到全部832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7年实际整合涉农财政资金超过3000亿元。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拉开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的大幕。
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介绍,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是指,将纳入整合范围的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由贫困县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使用。
这一改革是扶贫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解决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碎片化”等问题,为地方因地制宜推进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全国832个贫困县计划整合资金规模3330亿元,已实际整合3286亿元,已完成支出2935亿元。
胡静林表示,2018年,财政部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鼓励各地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为脱贫攻坚提供投入保障。坚持现有脱贫标准,对标脱贫攻坚目标,聚焦贫困人口和贫困区域,优先解决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同时,全面梳理和总结过去两年试点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做好方案编制、制度修订、项目选择、项目实施、预算调整等工作,确保整合试点政策“好箭射中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