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深圳业主信息泄露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邹平学指出,此次事件凸显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漏洞,应通过立法等方式,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
邹平学认为,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很多漏洞,例如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原本是为保障交易安全而设置,但作为搜集个人信息的机构,如果没有保护好这些信息,反而使人身、财产、个人隐私都不安全了。法律应该对信息搜集作出规定,比如酒店、银行、房地产公司,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要求客户登记信息时,哪些信息是应该提供的、哪些是不需要的,应该作出相应规范。
邹平学告诉记者,澳门、香港都有隐私权相关立法以及专门的办公室,而内地目前只有《刑法》作出相关规定,行政立法对此也是空白。邹平学建议,应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谁有权获取信息、信息使用权限、使用目的、泄露的后果谁来承担”等作出具体规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祝建军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对业主信息泄露案件也并非束手无策。例如此案当中,可从民法规定的“公民的生活安宁权益”应受到保护出发,确定业主为原告,贩卖业主信息的个人和公司、泄露信息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等单位作为被告,从民事途径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泄露信息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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